亚宝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亚宝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规格:10ml*10支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主要成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规格

10ml*10支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忌

-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 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 13.本品久置可能有少量沉淀,用时摇匀即可。 14.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风寒感冒者慎用。 1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储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1533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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