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阿托品眼膏
通用名称:硫酸阿托品眼膏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硫酸阿托品,化学名称为: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2g
三环类抗抑郁药、H1-受体阻断药、抗胆碱类的抗帕金森病药、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等均有抗胆碱作用,合用后可加重尿潴留、便秘、口干等阿托品样不良反应。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畏光,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以下人群禁用: 1.青光眼。 2.前列腺肥大。 3.儿童脑外伤。 4.唐氏综合征。 5.痉挛性瘫痪。 6.对本品过敏者。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 3.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溃疡患者慎用。 4.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 5.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密闭,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国药准字H31021160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