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白蛋白

人血白蛋白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4.7)
规格:20%50ml:10g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人血白蛋白
通用名称:人血白蛋白

适应症

1. 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小儿休克。 2. 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3. 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 低蛋白血症的防治。 5.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主要成份

1.0ml注射液含:10g全蛋白至少含有96%人血白蛋白钠:0.17g(7.5mmol)钾:不超过0.004g(最高0.1mmol)N-乙酰-DL-色氨酸:不超过19.62mg(0.08mmol)/g白蛋白辛酸钠:不超过13.30mg(0.08mmol)/g白蛋白不含防腐剂分子量:66300

性状

略黏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规格

20%50ml:10g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不宜与血管收缩药,蛋白水解酶或含酒精溶剂的注射液混合使用。

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禁忌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注意事项

1.药液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 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 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储藏

室温下不超过30°C保存。避免冷冻。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20009

生产企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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