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通报52个违法广告 双S燃脂排油胶囊上黑榜
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将2012年上半年查处的被有关单位通报、公告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省属及10个地市的15个媒体发布的52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及消毒用品广告予以公告。
44.中大华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美福乐减肥套盒”(广告中标示为“双S燃脂排油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汪玲,体重200斤,半年瘦身60斤;刘芳芳,腰围2尺2,一个月减到一尺八;原子,体重150斤,三个月瘦身50斤”等内容,并以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以及《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发布媒体:阳江电视台(插播于明珠台、国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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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志愿者除恶务尽2011-05-27添加产品类别是保健食品,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美福乐减肥套盒,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中大华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是未标示,发布媒体是烟台晚报,刊播时间是2010-5-20,次数是1,违法原因是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处理结果是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部门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