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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咳息颗粒广告严重违法 吉林省健今药业

金咳息颗粒广告严重违法 吉林省健今药业 发布时间:2013-04-07 10:33:46
湖北药监局通报1月违法广告涉及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咳息颗粒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2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根据公告,1月监测发现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河南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的金骨莲片、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咳息颗

  湖北药监局通报1月违法广告涉及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咳息颗粒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2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根据公告,1月监测发现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河南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的金骨莲片、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咳息颗粒等广告违法。

  序号3
  广告中标示名称金咳息颗粒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金咳息颗粒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50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仙桃电视台1套仙桃电视台2套
  刊播时间2012.1.1--6/10--162012.1.1--6/9--16
  次数27
  违法程度严重违法
  违法原因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处理结果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金咳息颗粒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企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在我市潜江电视1台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金咳息颗粒(生产企业: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见附件),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一、暂停上述药品在潜江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请各企业一律下架封存;

  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负责上述药品的抽验;

  三、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时段,按照省局《关于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有关要求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7〕404号)及《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补充规定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8〕134号)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四、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

  金咳息颗粒、张药师喘嗽宁、耳聋左慈丸等广告骗人被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第10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总第103期),通报一批违法广告,名单如下:

  广告中标示名称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发布媒体刊播时间总次数

  金咳息颗粒金咳息颗粒国药准字Z20010050无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2011-9-271

  张药师喘嗽宁喘嗽宁胶囊国药准字Z20090671无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安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2011-9-271

  耳聋左慈丸耳聋左慈丸国药准字Z22022434吉药广审(文)第2005090781号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陵晚报2011-10-225

  迅康耳聋左慈丸无现代快报2011-10-162011-10-192011-10-2220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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