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监局通报1月违法广告涉及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的清肺十八味丸/沙参止咳汤散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2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根据公告,1月监测发现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河南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的金骨莲片、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的止咳喘颗粒等广告违法。
序号7
广告中标示名称清肺十八味丸/沙参止咳汤散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清肺十八味丸/沙参止咳汤散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607/国药准字Z15021598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武汉电视台二套 武汉电视台三套 团风电视台 红安综合台
刊播时间2012.1.1/7/12/17/18/28 2012.1.1/7/12/17/18/28 2012.1.1/31 2012.1.1/31
次数16
违法程度严重违法
违法原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处理结果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多次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2010年4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重点监测的44家新闻媒体共监测药品广告554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219条,监测广告违法率为39.5%。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197件,违法发布广告累计5次以上的药品共3个品种,违法药品广告已全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将市级以上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和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五次以上的品种名单予以公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已审批药品广告,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药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发布媒体刊播时间次数违法原因处理结果处理部门
珍珠通络丸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烟台晚报2010-4-221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柏八味散无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济南时报2010-4-31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珍珠通络丸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烟台晚报2010-3-261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处方药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冠心七味片 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烟台晚报2010-3-6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处方药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药监局通报1月违法广告涉及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的清肺十八味丸/沙参止咳汤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