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液检查
(1)正常妊娠期血细胞比容(HCT)<0 35="">0.35,提示血液浓缩。
(2)血小板计数<100×109/L,而且随病情加重而呈进行性下降。
(3)重度先兆子痫若尿中大量蛋白丢失,致血浆蛋白低,白蛋白/球蛋白比例倒置。
(4)血中尿酸、肌酐和尿素氮升高提示肾功能受损;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和纤维蛋白原下降提示肝功能受损;心肌酶谱异常表示心脏受累。
(5)重度先兆子痫可出现溶血,表现为红细胞形态改变、血胆红素>20.5μmol/L,而LDH的升高出现最早。若出现DIC,则有相应改变。
(6)对子痫患者应查血、电解质和血气分析,可了解有无电解质代谢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
2.尿液检查 根据尿蛋白异常程度来确定病情严重程度。尿比重若>1.020提示有血液浓缩,若固定在1.010左右,表明有肾功能不全。先兆子痫患者尿镜检多为正常,若有多数红细胞和管型,应考虑为急性肾衰竭或肾脏本身有严重疾患。
1.眼底检查 视网膜小动脉可以反映全身脏器小动脉的情况。视网膜动静脉管径比正常为2∶3,妊高征时为1∶2,甚至1∶4。严重者伴视网膜水肿、渗出和出血,甚至视网膜剥脱。
2.心脑监测 对重度先兆子痫、子痫患者做心电图和脑电图检查,可及时发现心、脑异常。对可疑有颅内出血或脑栓塞者,应作CT(或MRI)检查有助于早期诊断。
3.B型超声检查 定期B型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生长发育,可及时发现FGR,并可了解羊水量和胎盘成熟度。羊水量减少,如羊水指数(AFI)≤5cm,胎儿发育小于孕周,子宫动脉、脐动脉血流高阻,均提示胎儿缺氧,应积极处理。
4.胎心监护 自孕32周后应每周行胎心监护,了解胎儿情况。若无激惹试验(non-stress test,NST)或缩宫素激惹试验(oxytocin challenge test,OCT)结果可疑者应于3天内重复试验。
临产患者,若宫缩应激试验(contraction stress test,CST)异常,提示胎儿缺氧,对产程中宫缩不耐受,应及时作剖宫产终止妊娠。
5.胎肺成熟度 胎肺成熟是胎儿出生后能否存活的基本条件。胎肺是否成熟对先兆子痫的处理影响较大,了解胎肺成熟度,适时终止妊娠,有利于减少孕产妇并发症和减少因早产所造成的围生儿死亡。目前常作羊膜腔穿刺取羊水作羊水振荡试验(FST)和羊水卵磷脂/鞘磷脂比值(L/S)测定等。如胎肺成熟,可终止妊娠。
根据病史及临床体征基本可作出先兆子痫的诊断,但须通过上述各项检查,才能确定全身脏器受损情况,有无并发症,以确定临床类别及制定正确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