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 1人回答
性别:男年龄:18岁
健康咨询描述:只是想问个问题:在三甲医院诊断出抑郁症后,是否能要求在诊断证明上备注“不适宜群体居住”。会不会医生不同意写这个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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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抑郁的核心表现是意向低落,做什么都没有兴趣、没有愉悦感,自卑、怕接触人,反应迟钝,脑袋糊涂,并伴有睡眠障碍、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便秘、身体任何部位的疼痛、性欲减退等躯体症状。重度抑郁,会拒绝外出、拒绝与人交流,不愿意做任何事情,生活懒散,出现悲观厌世,自残自杀。因此,抑郁症患者的负面情绪和躯体化症状会影响身边的人,不适宜在公共宿舍生活,本人和舍友能会加重不适感。
指导意见:
您可以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医生,作为建议性要求备注。抑郁症具有病程缓慢、持续的特征,希望您抓紧接受心理疏导,在医生指导下积极调整消极观念、控制负面情绪、尽量多与人交流,多发展兴趣爱好,多做一些容易成功的事情,体验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所在,激发愉悦感和自信心。同时,家人的理解和陪伴尤其重要。希望您的心情能够早日好起来!也欢迎找专业心理医生进行疏导,我们都愿意来帮助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