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病因和诱因治疗外,应考虑心律失常发作时心室率的控制和心律失常的转复、以及预防复发的措施。
控制心室率
发作时心室率不快且无症状的房颤患者,可以不予以治疗。发作时心室率快的,宜按心率增快和影响循环功能的程度,选用β受体阻滞剂、维拉帕米或洋地黄制剂。有器质性心脏病基础,尤其是合并心功能不全时,首选洋地黄制剂静脉给药,使心室率控制在100次/min以下后改为口服维持,调整用量,使休息时心室率在60~70次/min,轻度活动时不超过90次/min。房扑大多先转为房颤,于继续用或停用洋地黄过程中,可能恢复窦性心律。少数房颤患者经上述治疗后,心律也可转复为窦性。合并预激综合征的房颤,尤
控制心室率 β受体阻滞剂
其是QRS综合波增宽畸形的不宜用上述药物治疗。病窦综合征合并房颤短阵发作时,宜在电起搏的基础上进行上述药物治疗。
转复心律
(1)复律的指征 及时转复为窦性心律,可恢复心房辅助心室充盈的作用,从而增加心搏量,改善心脏功能;其次尚可防止心房内血栓形成和栓塞现象。下列情况可考虑复律:①基本病因去除后房颤持续存在,如甲状腺功能亢进、二尖瓣病变手术后;②由于房颤的出现使心力衰竭加重而用洋地黄类制剂疗效欠佳者;③有动脉栓塞史者;④房颤持续一年以内,心脏扩大并不显著且无严重心脏病损者;⑤房颤伴肥厚型心肌病者。
下列情况不宜复律:①房颤持续一年以上,且病因未去除者;②房颤伴严重二尖瓣关闭不全,且左房巨大者;③房颤心室率缓慢者(非药物影响);④合并病窦综合征的阵发性房颤;⑤复律后难以维持窦性心律者。
(2)复律的方法
同步直流电复律 房扑电复律所需的电功率低,电转复成功率亦高,且危险性较奎尼丁转复的小,有条件者宜首先选用。
药物复律 常用奎尼丁或胺碘酮。服用奎尼丁复律时先试用0.1g,观察2小时,如无过敏反应,可每2小时0.2g,共5次,日间服用;每次给药前听诊心脏并测血压及记录有无毒性反应,发现心律已转复或出现毒性反应(如血压下降、QRS波群时限增长25%以上、出现室性早搏或Q-T间期显著延长)时,立即停药或改为维持量。心律未转复亦无毒性反应者,可将单剂量增至0.3g,再服1天。更大的剂量易于产生休克和严重室性心律失常,宜慎用。奎尼丁维持量,开始每6小时0.2g,以后可改至0.2g,3次/d。奎尼丁与普萘洛尔或美托洛尔合用可加强疗效,防止复发。用胺碘酮复律时,先每6~8h0.2g,口服7~10天未能转复时停药。转复为窦性心律后改为维持量(0.2g,1~2次/d)长期服用。服药期间严密观察心率、心律、血压、QRS时限和QT间期,出现明显心动过缓和(或)QT间期明显延长者,立即停药。长期服用维持量期间尚需严密观察甲状腺功能、肺部纤维性肺炎等严重副作用。用普罗帕酮复律时,一般每6h口服一次150~200mg,复律成功后逐渐减量长期服用。如服药一周未能转复则停药。本药急性房颤复律尚有效,对慢性房颤复律效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