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2 08:17:41
日前,西安市卫计委召开全市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会议,对控费相关指标较高的5个区县卫计局和11家公立医院院长进行了约谈。
西安市卫计委要求,各区县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控费指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合理用药、规范诊疗行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应对医保制度整合变革、加强行风建设,坚决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要求被约谈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优化收入结构,降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降低就医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医务人员劳务性收入的占比,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根据新近出台的《陕西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陕西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同时公立医院要通过优化诊疗业务流程、积极推行日间手术等手段,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9天以下,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7天以下。
在生活中依然存在百姓”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现象,虽然国家医保的发放,但有些医院的高标准收费也依然让有些居民承受不来。国家对这次的西安的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医院进行了约谈,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要求。
1、严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试点工作,提高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力争到2017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同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严格执行医药费用清单制、查询制和价格公示制度。严厉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变相收费的情况。
2、参保患者医疗费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到2017年底,逐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并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和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有所下降,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全市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内。
3、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
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保证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全市所有公立三级医院都要牵头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所有二级公立医院都要参加医联体。三级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减少和下沉普通门诊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占比逐年降低。同时,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对医院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国家的干预,有利于规范医院的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减轻人民看病的压力,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