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西拉普利
通用名称:西拉普利
英文名称:Cilazapril
1.原发性高血压和肾性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药、利尿药同用。
西拉普利
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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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其他降压药同用时降压作用加强,其中与引起肾素释放或影响交感活性的药物同用呈大于相加的作用,与β-受体阻滞药同用不会加强其降压效应。 2.与利尿药同用降压作用增大,可引起严重低血压。在开始本药治疗前原利尿药应停用或减量,本药开始剂量宜小,以后再根据血压情况逐渐调整。 3.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4.与钾盐,潴钾利尿药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5.卡托普利与布比卡因合用,由于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抑制,可引起严重心动过缓和低血压,甚至意识丧失。本药如与布比卡因合用,也应严密监测。 6.其他ACE抑制药如卡托普利与别嘌醇同用可引起超敏反应。使用本药时也应注意。 7.硫唑嘌呤与ACE抑制药合用可加重骨髓抑制。 8.与环孢素合用可使肾功能下降。 9.非甾体类抗炎药尤其吲哚美辛可抑制肾前列腺素合成,引起水、钠潴留,从而减弱本药的降压效果。阿司匹林使用抗炎剂量(1~2g)时也可明显降低本药的降压作用,同用时应注意。 10.麻黄含麻黄碱和伪麻黄碱,可降低抗高血压药的疗效。使用本药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应避免使用含麻黄制剂。 11.本药与普奈洛尔无明显相互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大多数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不需要停药。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症状性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如出现即应停药。
1.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 (1)使用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药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 (2)遗传性血管性水肿; (3)特发性血管性水肿。 2.对本药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过敏。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4.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伴肾功能减退者。 5.腹水患者。
1.慎用: (1)多种原因引起的粒细胞减少,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性疾病、骨髓抑制、使用免疫抑制药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胶原性血管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引起者。 (2)高钾血症。 (3)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血压降低可加重缺血,血压如大幅下降可引起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 (4)肾功能障碍,可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减少,并使本药潴留。 (5)低血压,严重心力衰竭、血容量不足、缺钠的患者,应用本药可能突然出现严重低血压与肾功能恶化。 (6)肝功能障碍。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治疗者,首剂可能出现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8)在进行膜翅目昆虫脱敏时可出现过敏。 (9)主动脉瓣狭窄或肥厚性心肌病。 (10)咳嗽。 (11)外科手术/麻醉。 2.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时易出现。 (2)偶有血清肝酶增高。 (3)血钾轻度增高,尤其在有肾功能障碍者。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用药前应检测血压,血电解质(血钠、血钾,总二氧化碳)、血尿素氮和肌酐,并定期复查。 (2)肾功能障碍或白细胞缺乏的患者在最初3个月内应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1次,此后定期复查。 (3)尿蛋白检查,每月1次。 4.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治疗的患者,在采用高通透性膜(聚丙烯腈)进行血液透析时,曾发生低血压反应,应避免联合应用。 5.食物对本药吸收的影响不大,故可在饭前或饭后服用,注意每天应在同一时间服用。 6.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7.对以往使用利尿药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本药治疗前停用利尿药2~3天,如有必要以后再加用利尿药。对不能停用者,如严重或恶性高血压,应减少本药剂量,在观察下小心增量。 8.已用强心苷与利尿药的心力衰竭患者如有水、钠缺失时,开始用本药时应采用小剂量。 9.发生血管性水肿时应停用本药,并皮下注射肾上腺素,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 10.老年患者开始宜用小剂量,或根据肾功能调整。 11.本药过量时可发生低血压,应予扩容纠正,必要时作透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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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9990320
F.Hoffmann-La Roche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