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激障碍检查
(DSM-Ⅳ)对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APA,2000)
1.患者曾暴露于某一(精神)创伤性事件,存在一下2项:
a患者亲自体验、目睹或遭遇某一或数件涉及真正的或几乎导致死亡或严重的损伤,或者涉及自己或他人躯体完整性遭到威胁的事件。
b患者有强烈的害怕、失助或恐惧反应。
2.在体验这种令人痛苦事件之时或之后,表现出至少3项以上的下列分离性症状:
a 麻木、分离或没有情感反应的感觉;
b 对周围环境的意识能力下降(茫然的状态);
c 对事物的不真实感(现实解体);
d 身体与思想失去联系感(人格解体);
e 不能回忆创伤的重要方面(分离性遗忘)。
3.以反复的意象、观念、梦、错觉、闪回发作或这种体验的生动再现感,持续地重新体验到这种创伤事件;或者暴露于创伤事件的提醒物时感到痛苦。
4.明显回避能引起创伤回忆的刺激(例如观念、感受、话题、地点、人物)。
5.明显的焦虑或警觉性增高症状(例如难以入睡、易惊惹、注意力不集中、过分警觉、过分的惊吓反应、坐立不安)。
6.此障碍产生了临床上明显的痛苦烦恼,或在社交、工作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受损、或者影响了患者继续其必要的事业(例如花了不少时间去告诉家人这些创伤体验以获得帮助)。
7.此障碍并非由于某种物质(如某种滥用物质或治疗药品)或由于一般躯体情况所致的直接生理性效应,也不能归于短暂性的精神病性障碍,而且也不只是已有的轴Ⅰ或轴Ⅱ障碍的恶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