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的治疗

  药物过敏是什么?药物过敏是指敏药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引起器官和组织的反应又称为药物反应在药物副作用中约1/3~1/4累及皮肤故有人提出皮肤药物反应一名在所有皮肤和粘膜药物反应中又以药疹或药物性皮炎更为突出。

目录 1.药物过敏的治疗 2.药物过敏的发病机理 3.如何预防药物过敏 4.走出药物过敏认识误区 5.药物过敏处理方法

1药物过敏的治疗

  (一)去除病因

  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药物是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切忌在已经出现药物反应的先兆表现时做手脚未断然停药的作法。

  (二)支持疗法

  给患者以有利的条件,避免不利因素,以期顺利地渡过其自限性的病程,如卧床休息、饮食富于营养,保持适宜冷暖环境,预防继发感染等。

  (三)加强排泄

  酌情采用泻剂、利尿剂,以期促进体内药物的排出。

  (四)药物治疗

  需根据病情轻重采取不同措施。

  1.轻症病例

  ①抗组胺药物1~2种口服;②维生素C1g静注,日1次;③10%葡萄糖酸钙或10%硫代硫酸钠10ml静注,日1~2日;④局部外搽含有樟脑或薄荷的炉甘石洗剂、振荡洗剂或扑粉,一日多次,以止痒、散热、消炎、,一般一周左右可痊愈。

  2.病情稍重的病例

  指皮疹比较广泛,且伴发热者。①卧床休息;②涂上述药物;③强的松每日20~30mg,分3~4次口服,一般2周左右可完全恢复。

  3.严重病例

  包括重症多形红斑、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形和全身剥脱性皮炎型药疹。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⑴皮质类固醇:氢化可的松300~500mg,维生素C3g,10%氯化钾20~30ml加入5~10%葡萄糖液1000~2000ml缓慢滴注,日1次,宜保持24小时连续滴注,待体温恢复正常皮疹大部分消退及血象正常时,可逐渐递减激素用量直至改用相当量的强的松或地塞米松口服。如皮疹消退,全身情况进一步好转,再逐步减少激素口服量,原则是每次减量为当时日量的1/6~1/10,每减一次,需观察3~5日,随时注意减量中的反跳现象。在处理重症药疹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是出在激素的用量或用法不当方面,如开始剂量太小或以后减量太快。

  ⑵抗组胺药物:选用二种同时口服。

  ⑶输新鲜血液输血浆:每次200~400ml,每周2~3次,一般4~5次即可。

  ⑷抗生素:选用适当抗生素以预防感染,但必须慎重,因严重药疹患者,常处于高度过敏状态,不但容易发生药物的交叉过敏,而且可能出现多原性敏感,即对与原来致敏药物在结构上完全无关的药物产生过敏,引起新的药疹。

  ⑸局部治疗:在重症药疹患者,对皮肤及粘膜损害的局部治疗和护理非常重要,往往成为治疗成败的关键。早期急性阶段,皮损可用大量扑粉或炉甘石洗剂,以保护皮肤和消炎、消肿。如有渗液,可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溶液湿敷,每日更换4~6次,待干燥后改用0.5%新霉素、3%糖馏油糊剂,每日1~2次。

  眼结膜及角膜常受累,必须及时处理,可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不冲洗,清除分泌物,滴醋酸去炎松或氢化可的松眼液,每3~4小时一次,每晚擦硼酸或氢化可的松眼膏,以防角膜剥脱导致失明及结膜粘连。口腔及唇部粘膜损害常妨碍进食,可用复方硼砂液含漱,日数次,外搽粘膜溃疡膏或珠黄散、锡类散等。对无法进食者可用鼻饲。

  ⑹如伴发心、肺、肝、肾及脑等脏器损害以及造血机能障碍等需及时作用应处理。

  ⑺密切注意水与电解质的平衡;并酌情给予三磷酸腺苷、辅酶A、肌苷及维生素B6等药物。

2药物过敏的发病机理

  药物反应发生的机理颇为复杂,有变态反应性,亦有非变态反应性或其他特殊机制。

  (一)变态反应 大多数药疹发生与此有关。其主要依据是:①几乎均发生药理学所允许的用量下;②有一定的潜伏期;③患者仅对某种或某类药物过敏,具有高度特异性;④对某种药物已经致敏者,若再次用同样药物,即使微量,常导致药疹复发;⑤应用与致敏药物结构相近的药物可出现交叉过敏;⑥用致敏药物作皮试,可获阳性结果;⑦少数药物所致的以Ⅰ型反应为主的药疹可作短时间脱敏;⑧抗过敏药物,特别是皮质类固醇治疗常见显效。

  化学性药物多属半抗原,在进入体内后必须先与组织中某些蛋白质组分作共价结合成为全抗原(半抗原-载体复合物)才开始发挥作用。药物抗原性的强弱与其其本身的化学结构有关,一般认为高分子量的或具苯核或嘧啶核的药物,其抗原性较强,如青霉素G及其衍生物、多聚体、长效磺胺、苯巴比妥、复方阿司匹林等所引起的药疹就比较多见;而抗原性弱或不具抗原性的药物,如氯化钾、碳氢钠等则很少引起或不引起药疹。

  变应性药物反应的类型不一,它可以Ⅰ至Ⅳ型任何一型表现出来,有时在同一患者可以兼有两种以类型反应。

  (二)非变态反应及其他

  1.毒性作用 多由于用量过大所致,如大剂量巴比妥类安眠药物引起的中枢神经抑制;氮芥、白血宁等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肝损害;农药1059、1605吸收引起的中毒反应等。

  2.药理作用 如抗组胺药物引起的嗜睡;皮质类固醇引起的欣快感;菸酸引起的面部潮红等。

  3.光感作用 服用氯丙嗪、磺胺药后,再受日光照射,可引起主要发生暴露部位的皮炎。按其发生机理又可有光变应性和光毒性反应两种。

  4.酶系统的扰乱 如大仑丁可通过干扰叶酸盐的吸收和代谢,引起口腔溃疡;13-顺维生素A酸可改变脂质代谢引起黄瘤;异菸肼可影响维生素B6代谢而引起多发性神经炎。

  5.沉积作用 药物或其产物沉积于特殊组织中引起的反应,如铋、汞、银、铅等重金属盐沉积于齿龈,砷剂沉积于皮肤(色素沉着、角化),及阿的平引起的皮肤发黄等。

  6.特殊的局部刺激作用 如阿司匹林可直接腐蚀胃粘膜,引起胃出血、胃溃疡;磺胺结晶阻塞肾小管、肾盂和输管,引起尿痛、血尿、尿少甚至尿闭等。

  7.菌群失调 人体内的正常菌群,在多年共同进化过程中能相互适宜,一些菌群能抑制另一些菌群过度繁殖,某些菌群尚能合成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K,供机体健康需要。总之,微生物与微生物之间,微生物与机体间均达到矛盾的统一。但如果长期或大量应用抗生素、皮质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可扰乱这些平衡。如广谱抗生素的应用常可导致条件致病菌的感染。

  8.致畸、致癌作用 某些药物长期应用后可能有致畸、致癌作用,如沙利度胺(thalidomide)及维A酸(tretinon)等。

  (三)影响因素 除上述作为直接致病因素的药物本身及其可能的致病机制外,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在药物反应的发生、发展中也往往直到一定作用。

  1.用药情况

  ⑴滥用:多数是由于医师用药原则掌握不严,随意投药。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患者一知半解地应用自备药物或自购药物服用而引起药物反应。

  ⑵错用:医生开错处方,或药房发错药,抑或患者错服药物,当然这些都属偶然事件。

  ⑶服药自杀:这是极少见现象。

  ⑷用药剂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引起严重甚至死亡。但有时正常剂量也可出现药物反应,这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速度不同有关,特别是老年患者更应密切注意。

  ⑸用药疗程;急性病症,用药时间一般不长,即使所用药物毒性较强,其危害性也可能较少。但慢性病症,特别象癌肿患者,所用抗癌药物疗程较长,往往发生药物的积蓄作用,产生毒性产生。当然,也有些药物如安眠药、镇静剂等,在长期重复应用搬弄是非,可引起药瘾作用。

  ⑹用药种类过多:对于有过敏体制的有,一般用药种类越多,发生反应的机会亦越多。这可能是由于药物之间的交叉反应,或协同作用所致。

  ⑺用药途径:一般认为药物通过注射比口服较易引起反应。外用抗原性强的药膏,如磺胺、四环素软膏等吸收后药物反应的姓率亦远高于口服者。外用硼酸溶液湿敷因药物吸收过量引起婴儿死亡的事例早有报告。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的药物,可进入胎儿或婴儿体内引起反应。

  ⑻交叉过敏:很多在结构上有共同之处的药物,例如含有共同“苯胺”核心的磺胺药、普照鲁卡因、对氨水杨酸等均可引起相同的反应,称之为交叉过敏。这种反应在第一次用药10小时左右即可发生,而不需要经过4~5日以上的潜伏期。

  ⑼重用致敏药物:如患者对某一种药物已发生过敏而以后再重复应用可发生更为严重的反应。致敏药物的重用通常是由于:①医生的疏忽,未了解患者过去的药物反应史;②患者未主动告诉医生他的药物过敏史;③用了可发生交叉过敏的药物;④个别处于高敏状态的药疹患者,容易对本来不敏感的药物发生过敏反应。

  ⑽注射器不洁:不洁的注射器、针头、针筒、药瓶、皮管等均可能由于将某些致热原带入体内引起不良反应。

3如何预防药物过敏

  由于药物反应发病率高,危害性大,严重者可致死亡,故重视预防有重要的意义,如医生不随便给药,病人不滥用药,药物反应是可以大大减少的。

  1.在用药前,首先明确诊断,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采用多种药物围攻,以为总有一种药物会产生效用,这样易出现不必要的药物反应。

  2.对所用药物的成分、性能、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配伍禁忌等应全面熟习掌握,做到不滥用、错用、多用药物。3.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特别是对有过敏性体质者更不可忽视。对有过药物过敏反应者,应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应的发生。

  4.用药应有计划性,剂量不宜过大,种类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久,并定期观察,特别是应用有一定毒性的药物,如免疫抑制剂、抗癌药物等,更应严密观察,经常检查血象等。

  5.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碍时,常对某些药物不能耐受,如患肾病者需慎用重金属药物。

  6.在用药期间应注意一些警告症状或不耐受现象,如皮肤瘙痒、红斑或发热等,一旦出现应考虑立即停药。

  7.凡已发生过敏性药物反应者,都应发给药物禁忌卡,注明致敏药物名称及反应类型,以供复诊时参考。

  8.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药政管理。药品在出厂投放市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把好的药品质量关。

4走出药物过敏认识误区

  误区1:用药量小就不会过敏

  这是将药物过敏与药物的毒副作用混为一谈。药物的毒副作用可通过减少用量而减轻,但药物过敏反应的决定因素是药物本身,与它的剂量无关。例如对破伤风抗毒素皮试阳性者,临床上常采用小剂量分批注射,但事后绝大多数人均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过敏反应;甚则有的患者只要闻到青霉素的气味也能引发过敏性休克。

  误区2:用过的药不会引起过敏反应

  其实以往曾用过或经常用但从未引起过敏的药物也可能引起过敏。药物过敏反应是药物第一次进入机体后,刺激免疫系统产生相应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只有当这种药物再次进入人体时才会引发变态反应,也就是说一般是两次以上用药才会发生过敏。摄入药物的次数越多,产生过敏的可能性越大。再者所用药物的厂家不同、同一厂家所生产药物的批次不同(药物内所含杂质不同),这些都能成为引发过敏的原因。所以,青霉素之类的药物没有连续用药而再用时,都必须重做过敏试验。

  误区3:中药不会引起过敏

  有人认为只有西药才会引起过敏,中药不会过敏。虽然临床引起过敏反应者以化学合成药物为多,如抗生素、解热镇痛药、抗毒素与血清、镇静催眠药等,但是,有些中草药也可引起严重过敏反应,发生休克、剥脱性皮炎等。近年来报道较多的有穿心莲、大青叶、板蓝根等中成药,其过敏表现以荨麻疹和固定药疹最常见。

5药物过敏处理方法

  (1)病人平躺、保暖,有条件者吸氧。

  (2)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毫升~l毫升,小儿略减。症状如不缓解可每20分钟~3O分钟皮下或静脉注射0.5毫升(以盐水稀释到10毫升),同时静推地塞米松5毫克~10毫克。

  (3)肌注非那根25毫克或其它抗组织胺药。

  (4)针刺人中、十宣、内关、足三里、三阴交等穴位。

  (5)经上述处理后仍无好转,应立即采用补充血容量、升压药物、呼吸兴奋剂、人工呼吸等一系列综合抢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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